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欢迎您!

文件通知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文件通知 >
关于做好申报2015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3-30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系统各企业:

     为做好2015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掌握申报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择优扶持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建设项目,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真正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效益。现就申报2015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项目入库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的条件

    (一)项目入库的单位必须是供销合作社系统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供销合作社在项目单位中的股权比例在34%以上,

    (二)申报“以奖代补”和“财政贴息”的项目,计划5年累计投资支出为:县级企业在300万元以上、州(市)级企业在500万元以上、省级企业在800万元以上;申报“财政补助”项目的企业,投资预算在500万元以上,且必须是开工在建的项目。

    (三)填报企业必须是与省社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联网系统名录库中的企业,且单位信息与联网系统名录库中的信息及年报数据一致。

      二、对填报指标的解释

    (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要贴切,符合“新网工程”项目申报的要求,并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项目名称一致。

    (二)项目类别:按农业生产资料网络、农副产品网络、日用消费品网络、再生资源网络、电子商务、为农公共服务等选择填写。

    (三)建设性质:按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选择填写。

    (四)单位分类:按县级、州(市)级、省级企业选择填报。

      三、对项目入库的要求

    (一)申报2015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项目入库登记表由供销合作社系统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填报。

    (二)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截止到项目入库登记表填报日。

    (三)严禁项目资金以现金方式支出,如果有,则将以现金方式支出的金额从投资预算和累计完成投资支出中剔除。

    (四)凡是以前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扶持过的项目,不再重复入库申报。

    (五)申报2015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是本次入库的项目。

      四、报送及时间

    (一)项目入库登记表由企业填报后逐级上报。各州(市)供销合作社和省社系统各企业于2015年4月20日前报送至省供销合作社财务审计处。

   (二)项目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入库登记表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QHGXSLHQ@163.COM邮箱。

      附件:申报2015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项目入库登记表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201点击下载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07 - 2020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7楼)

维护:青海社供销联社信息中心 备案号:青ICP备12000122号-1

联系电话:0971-6156016 传真:0971-6156016 邮箱:qhcoop@163.com

青公安网备63010402000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