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下发,是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青海省供销联社认真贯彻国务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总社专题工作会议精神,采取七项措施深入学习彻中央深化综合改革决定精神。
一、先学一步。4月7日,省供销联社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内容及电视电话会议上汪洋副总理、王侠主任的讲话精神,并要求省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中央决定精神的同时,认真学习国务院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河北省、云南省等单位部门在大会上的发言材料等文件精神。
二、主动汇报。近期,省社领导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专题汇报了《决定》精神和近期省社系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情况,听取工作指导和意见。向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商务厅、农牧厅、省金融办主动进行沟通衔接,汇报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争取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共同研究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专题部署。4月15日,省供销合作社召开学习传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专题会议,省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市、州、县供销社负责人,社属各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社属各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对全系统学习《决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专家辅导、专题培训、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全面领会把握《决定》的重大意义、预期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
四、分赴宣传。从4月20日起,利用半个月的时间,青海省供销联社邀请省社会科学研究院培训中心主任、副研究员毛江晖同志就深入学习《决定》精神分赴各市、州、县,宣讲和解读《决定》精神,开展专题巡回辅导讲座。20日、22日西宁、海东两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省、市社机关全体人员,社属企业、开放办社企业、专业合作社负责同志共420余人参加了在西宁、海东两市举办的专题辅导报告会。
五、推进试点。加快推动我省大通县、乐都区综合改革试点。12日,由省社理事会副主任王成带队,组成调研组,赴安徽、湖北等省学习调研综合改革工作。回来后,将对原有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行补充调整和修改完善,进一步充实试点内容。同时按照综合改革试点时间推进表,落实责任、落实工作。通过试点,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改革经验,在全省综合改革中运用推广。
六、建设机构。认真落实10日总社工作会议上王侠主任讲话精神,加快工作进度,尽快组建青南藏区基层服务网络,力争今年年底前成立玉树、果洛州级供销社工作机构,在两州有条件的3-4个县成立县级供销社机构,建设部分基层服务网点,为青南地区农牧民提供综合服务。
七、深入调研。着重围绕积极拓展和创新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将工作任务配给省社机关各处室,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研究,提出我省综合改革具体建议和实施步骤,并于4月下旬召开党组学习决定精神专题研讨会,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