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供销联社、省社系统各企业: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进行考核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4】42号)精神和要求,为落实省社六届十次理事(扩大)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客观地反映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进程和全年工作业绩,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试点改革深入开展,进一步激发“改造自我,服务农民”,加快改革发展的干劲和热情,省社决定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14年度综合业绩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市、州供销联社;省社系统各企业。
二、考核指标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2014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表》(见附表)
三、考核指标数据填报
(一)按照附件《青海省供销合作社2014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表》要求,认真填写2013年、2014年12月31日止的相关数据。
(二)填报数据要以统计报表、财务指标电讯报告为主要依据,按照真实、准确、客观和实事求是的要求进行填报。
(三)本表第18、19、20、21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第22项由各级供销社填报,需以市、州社名义提交试点工作报告;第23、26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四)各被考核单位务必于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工作。上报考核指标表时,将相关证明文件按照文件名称、发文单位、文号、时间及金额等内容顺序整理后连同考核指标表报送省供销联社财务审计处,并将考核指标表电子版发送至QHGXSLHQ@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971-6155659。
四、考核表彰
省社对被考核单位上报的数据予以审核、综合评定后,对综合业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市、州党委、政府。
附件:青海省供销合作社2014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表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