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供销联社、省社所属各企业、各市(州)邮政分公司、格尔木市邮政局,专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更好的服务于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青海省邮政公司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于8月15日在西宁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战略合作协议》文本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供销、邮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双方合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自行业优势,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切实加强《战略合作协议》推广工作,主动加强沟通和对接,搭建合作平台,拓展合作领域,保障合作有效推进。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供销、邮政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协议的落实工作,深入研究合作的具体内容,认真选择合作的切入点,重点做好营销渠道、物流配送和金融业务、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合作,确保取得实效。要创新合作方式与工作机制,探索实现合作共赢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实现资源效用的最大化。各地供销、邮政部门在合作工作进展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向省供销联社供销业务处和省邮政公司市场部协调办公室沟通。
联系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供销业务处 蒋焕静
省邮政公司市场部协调办公室 何军峰
联系电话:0971-6142974(省供销联社)
0971-6237288(省邮政公司)
附件:青海省供销合作联合社青海省邮政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青海省邮政公司
2014年8月18日
附件下载:战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