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供销系统28家农民合作社评定为“国家示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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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06
近日,农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九部委联合公布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中,我省共有58家合作社列入其中,其中供销社系统创办、领办的有28家合作社获此殊荣。
近年来,全省供销社系统积极争取和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培育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农牧业生产主体,创新完善合作社经营管理方式和发展机制,不断提高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严格按照示范社的标准进行运作,规划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市场化对接,在推动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