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同意大通县、乐都区供销社 为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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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27
11月26日,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供销联社将西宁市的大通县、海东市的乐都区供销社确定为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试点于明年元月正式启动,力争两年内完成,并形成可在全省推广的经验。
试点县、区供销社将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坚持合作制原则,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和特色,以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为重点,以发展基层组织体系和做大做强社有企业为突破,大力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努力形成组织体系健全、规模优势明显、体现政策导向、综合服务完善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