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供销联社把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牧民收入水平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系统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680个,入社农牧户7.8万户。
(一)统一标准,规范发展专业合作社。各地供销联社围绕地方优势农畜产品及特色产业,按照有组织、有制度、有措施、有规模、有明显效益的“五有”标准,鼓励和支持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商标注册,提升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层次和规模,推动系统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全系统有108个专业合作社纳入全国总社千社千品工程,20个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国总社示范社、有6个品牌通过国家有机认证、22个通过绿色认证、32个通过无公害认证。
(二)积极引导,创新发展专业合作社。根据各地专业合作社的不同发展状况,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探索不同的发展路子。如:民和县祥和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专业合作社十基地十农户”的发展经营模式,实现了合作社与社员“双赢”。同时,利用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引导发展了富硒蔬菜、紫皮大蒜、菜籽油等一批流通类专业合作社,以现代化流通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加大培训,引领发展专业合作社。省供销合作社制定培训规划,把培训县、基层业务骨干和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作为重要内容。2012年,省供销联社在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培训100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各级供销社也采用多种形式,对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组织管理、产品营销、等方面的培训,有效提高了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水平和为农服务能力。
(四)争取支持,助推发展专业合作社。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在土地、税收、金融、项目等方面为专业合作社发展争取支持。经过系统上下努力,全省供销合作社近几年共有6个专业合作社获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支持项目,有100多家专业合作社获省财政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