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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供销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03

近日,省委、省政府领导在省供销社呈报的《关于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暨综合改革试点现场推进会情况的专报》上作出重要批示。

省委书记骆惠宁批示:“继续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力争对农牧业的社会化服务有新成效。”

省委副书记王建军批示:“赞同玉虎同志提出的四条贯彻意见。在集中精力抓好实施意见起草的同时,总结好我省试点的经验。”

省政府副省长严金海批示:“请玉虎同志切实抓好惠宁书记重要批示落实工作。”

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供销社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对供销社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省供销社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把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决定》上来,积极主动行动起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是省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各级供销社、所属企业意见,认真起草、修改我省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11月底前报省委、省政府。

三是认真抓好西宁市大通县、海东市乐都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已制定的推进方案,督促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政策的落地,并认真总结做法和经验,在试点县召开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场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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