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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委托第三方评估综合改革专项试点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2-03

20176月,大通县供销社承担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任务,试点期限一年。截至2018年8月底,试点工作全面完成。为客观、公正评价专项试点工作,省社委托省社科院为第三方,对专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对大通县专项试点工作《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大通县供销社基本完成了《批复》和《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试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专项试点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经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是推动试点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清产核资是推动专项试点工作的核心和关键环节三是创新体制机制是推动试点工作的不竭动力四是坚持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属性是推动试点工作的先决条件五是重建“三会”是强化供销社合作经济属性的核心内容六是推进“三社合一”是密切利益联结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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