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欢迎您!

省社要务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供销新闻 > 省社要务 >
大通县供销合作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 专项试点工作通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验收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8-07

   2017年6月-2018年6月,大通县供销合作社承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专项试点工作以来,在大通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省供销社的指导、帮助、支持下,大通县供销合作社按照试点方案,认真组织,全面实施,经过一年的努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验收组检查验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认定大通县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专项试点工作通过验收,认为“大通县供销合作社较好完成了专项试点任务,在强化基层社为农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政策资金支持方面探索出可行路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了有益借鉴。”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07 - 2020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7楼)

维护:青海社供销联社信息中心 备案号:青ICP备12000122号-1

联系电话:0971-6156016 传真:0971-6156016 邮箱:qhcoop@163.com

青公安网备63010402000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