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和青政【2010】100号文件精神,“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促发展”,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明显增强。
一是机构编制问题得到突破,组织体系逐步完善。去年4月省委任命了省社监事会主任,批准增加1名社党组成员,使省社领导班子趋于健全;去年9月省编办又为省社增加了监事会办公室、老干部管理服务办公室两个副处级处室,解决了2个副处级领导职数和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今年2月份省编委又为省社监事会解决了一名副主任(正处级)职数。一些县(市)供销社机构、编制得到解决。海东地区发文明确规定,所属六县供销社编制必须达到6人以上并全部列入参公管理和全额财政拨款。西宁市和海东地区县级供销社的机构编制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海西州德令哈市、都兰、乌兰县去年相继成立了挂靠在当地经(商)委的供销合作社机构。
二是“新网工程”等项目资金大幅提升,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全系统积极开展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网络等项目的申报、落实和建设,全年共完成项目投资13130.87万元,其中:省社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262万元,较上年增加1103万元,增长26.52%,是争取扶持资金和实施项目最多的一年。先后建设各类为农服务项目115个。
三是特色农畜产品销售亮点频现,助农增收效果凸显。去年“青洽会”期间,省社组织特色农畜产品签约活动,与江西、北京、内蒙古等18个省、区、市供销社企业、经纪人签订特色农畜产品购销合同22.5亿元,比上年增加11.7亿元,增长1.08倍。据统计,2011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完成特色农畜产品销售60.1亿元,比上年增长20%。针对去年下半年我省马铃薯增产滞销的严重局面,各地供销社按照省社紧急通知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马铃薯等农产品的购销力度。通过各级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农牧民经纪人帮助农民销售的马铃薯达50万吨,占全省马铃薯商品量的40%以上。省社还与江苏省供销社、南京市供销社签订特色农畜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在南京市成立青藏高原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这是继2010年在北京成立大美清海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后省社在省外设立的第二家特色农畜产品销售窗口,开业后运营良好。
四是基层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系统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20个,专业合作社(协会)总数达680家;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66个,村级综合服务社总数达468个;实际培训农牧民经纪人2185人,超额完成2000名的培训计划,鉴定持证率达80%以上。
五是农资供应保障有力,主渠道作用突出。去年,全系统供应各类化肥22.19万吨,比上年20.38万吨增长8.88 %。其中,供应测土配方用肥 4.26万吨,比上年3.5万吨增长21.7%。全省供销系统化肥供应数量占全省化肥供应总量的95%左右,化肥价格平均比邻近省区低10%左右,在数量、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供销社的主渠道作用。
六是经营服务业务发展迅速,速度和效益双突破。2011年,全省供销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19.44亿元,实现利润2395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的13.01亿元和2047万元增长48.58 %和17%;全系统资产总额达到16.25亿元,所有者权益4.5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4.77%和30.55%,在全国供销总社综合业绩考核中荣获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