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联社传达学习省级机关单位公务
用车标识管理动员会精神
9月30日,省供销联社召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全文传达学习《关于省级单位公务用车标识管理的通知》和张玉娥同志在省级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马忠孝同志指出,省级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实行标识管理,是我省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重要举措,省供销社必须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采取四项措施贯彻执行好公务用车标识管理的相关规定。第一,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守规矩、严要求、做表率,自觉接受监督,维护自身形象;第二,社办公室要加强管理,强化对驾驶员的教育,制定便于执行,便于操作,量化细化的派车、用油、维修等管理制度;第三,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执行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接受监督;第四,机关干部职工要大胆监督,密切配合,通过贯彻落实公务用车标识管理等制度,达到保证工作用车,杜绝因私用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