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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12年实现商品销售总额394亿元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1-28

 

 

  1月23日上午,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在福州举行。省社党组书记、主任林少雄作了《努力工作加快发展 推进我省供销合作事业新跨越》的工作报告。

  省社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剑华主持会议。省社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郑恢先,党组成员、副主任占飞豹,党组成员苏捷飞,省社老领导,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负责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部分企业负责人等,共170多人出席了会议。

  林少雄指出,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全国总社的指导下,全省供销合作社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全省大局,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服务“三农”,大力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明显成绩。全年实现商品销售总额394亿元,比增34.6%,完成计划117%;实现利润总额1.96亿元,比增43.1%,完成计划125%。

  林少雄提出,2013年,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13〕1号文件提出的“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型商贸集团、邮政系统开展农产品流通”的重大部署,继续落实省政府闽政〔2011〕107号文件提出的“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的重要要求,坚持加快发展,坚持服务“三农”,加强基层建设,加强项目建设,加强企业建设,全面推动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再上新台阶。主要目标是:商品销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5%,农产品购进额增长25%,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5%,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金额增长10%,再生资源购进额增长15%,利润总额增长15%。

  林少雄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建设,努力夯实组织基础。服务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建设新型基层社120个,新建和改造农村综合服务社600个,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个以上。二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完善流通网络。建设农资和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点500家,标准化改造提升农资和日用消费品网点200家,新建和改造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6个、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分拣中心)6个、烟花爆竹配送中心5个,新建144个乡镇综合维修服务站、216个村级维修服务点,创建县、乡、村综合维修示范点30个。三是大力加强企业建设,不断增强发展活力。稳步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在企业人事制度、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上要有新突破。不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严格企业制度管理、企业风险管控、企业规范经营。加强系统内外联合合作。

  林少雄强调,提高工作有效性,关键要抓落实。要振作精神抓落实,提高素质抓落实,强化责任抓落实,转变作风抓落实。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需要我们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需要我们进一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让我们同心同德,积极进取,为我省供销合作社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会议表彰了全省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龙岩市、仙游县、周宁县供销合作社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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