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把推进参与农村金融创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引进民营资本、开展股份合作等方式,多种形式参与创办金融服务组织,逐步形成了自我服务和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成立投资担保公司。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省社集团公司注资1.5亿元,独资成立了新合作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三年多来,公司规范运行,已在全省建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77家,其中,今年新建12家。同省建行、省交行、河北银行、省农信社、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10家金融单位签订了融资性贷款担保协议,担保放大倍数8-10倍,累计为省内76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金额4.3亿元。
二是参股成立“村镇银行”。省社新合作集团与邢台银行等10家股东共同出资,在清河县组建“金农”村镇银行,这是河北省第二家村镇银行。运行四年来,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今年确立了“调结构、强功能、提质量、创品牌”的工作方针,业务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存贷款额逐年增加.到今年三季度末,存款余额2.23亿元,贷款余额1.38亿元,上交税金151.26万元,有效支持了县域经济发展。
三是共同创办小额贷款公司。在省金融办支持下,省社与全国总社、沧州市社等多家股东共同发起,在沧州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公司设定注册资金3亿元,初始注册资金2亿元,主要面向沧州市社系统及试点县中小微企业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目前,已经进入沧州市政府报批阶段,争取年底试运行。
四是稳步扩展统筹和保险代理业务。通过几年来的发展,省供销合作社安全统筹工作规模逐步扩大,业务范围逐步拓宽,目前,统筹业务已经覆盖全省60%的县,统筹金额达到2300万元。统筹业务已由最初的企业财产、机动车辆统筹,发展到团体人员综合保险、团体家庭财产保险等,石家庄市社还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和政策性农险委托代办工作,为“三农”和供销合作社提供了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