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南昌市供销社召开了市级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会。市供销社副主任樊林乔主持召开会议,市财政局经建处副处长俞斌峰、杨剑秋以及各县区供销社主任,分管业务工作的副主任,财审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社合作指导处处长喻青同志宣读了《关于对2013年市级引导资金检查情况的通报及整改意见》(洪供字[2015]1号文件),对2013年引导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市财政局俞斌峰副处长对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项目对象一定要有产权;二是项目实施能形成有效资产;三是合建项目如无资金流量则财政不予扶持。大家在会上交流了各自在项目申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好的做法,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市社樊林乔副主任做了总结发言,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学好文件;二是用好政策;三是做好项目;四是管好帐目。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工作实效,确保市级引导资金使用的各方面、各环节都能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