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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方案》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2-0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结合全省实际,按照“六大发展”要求,山西省委、省政府于1月23日制定出台并印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创新为农服务体系,着力在履行为农服务职责上取得突破;创新经营服务体系,着力在增强为农服务实力上取得突破;创新基层组织体系,着力在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上取得突破;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着力在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上取得突破;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综合改革顺利推进”等6大部分,共计23条。

  《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强化基层社改造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为突破口,以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为抓手,按照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加快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体系、经营体系、组织体系和治理机制,打造具有供销合作特点、彰显山西特色、上下贯通、协调运转的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原则: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力求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加快由单一购销服务向全程综合服务转变,加快建设现代农产品加工体系和物流配送网络体系,以服务规模化推动农业现代化,到2020年,基本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重要意义:《实施方案》的出台,必将大力激发全省供销社人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规模和城乡流通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必将充分发挥全省供销社独特优势和作用,使之成为新时期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必将不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破解结构性矛盾,推动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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