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相关单位开展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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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05
4月28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自治区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新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同交通厅、农业厅、邮政管理局,就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物流发展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各厅局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在农村流通中的优势和劣势进行了逐一分析,纷纷认为今后要通过联合合作,充分利用交通、供销、邮政等部门现有农村流通设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对现有农村物流设施进行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依托农村乡镇客运站建立集农业、供销、邮政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站,从而达到一点多融、深度融合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提升农村物流业对服务“三农”建设的保障力度。
各方还商定将适时对全区农村物流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并在条件成熟的乡镇开展农村物流试点工作,从而全面推动我区农村物流的发展。